(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6日電)環境部今天修正公布「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呼應國際氣候協議,強調減緩與調適兩者並重,將2050淨零排放納入願景目標,並具體提列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調適、治理等政策方向。
「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今年2月15日公布施行,環境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此法第9條規定檢討修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已於上週經行政院核定、並在今天公布。
環境部表示,行動綱領是台灣氣候治理上位方針,本次修訂主要呼應國際氣候協議,強調減緩與調適兩者並重,將2050淨零排放納入願景目標,增列公正轉型、風險評估及以自然為本等基本原則,擘劃台灣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及淨零排放路徑藍圖,建構能適應氣候風險的低碳家園,確保永續發展。
行動綱領作為台灣推動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重要施政方針,強調應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落實氣候變遷風險評估,規劃早期預警機制及系統監測,
在氣候變遷調適上,具體提列「提升維生基礎設施韌性」、「確保水資源供需平衡與效能」、「促進土地利用合理配置,提升國土韌性」、「防範海岸災害、確保永續海洋資源」、「提升能源供給及產業之調適能力」、「確保農業生產及維護生物多樣性」及「強化醫療衛生及防疫體系、提升健康風險管理」等7大調適領域政策內涵。
在溫室氣體減量上,呼應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12項關鍵戰略,提列6大部門減量政策內涵,包含「建構零碳能源系統,提升供電網絡穩定韌性」、「促進產業綠色轉型,以循環經濟導向的永續生產模式」、「發展智慧綠運輸,推動運輸淨零轉型」、「建構永續淨零建築與推動低碳轉型」、「促進永續農業經營,完善生態系統管理」及「減輕環境負荷,建立能資源循環利用社會」。
此外,為促使氣候治理政策順利推行,納入8大政策配套,包含「推動綠色金融,提升產業氣候韌性」、「完善氣候法制基礎」、「落實碳定價制度」、「推動五大淨零科技領域研發」、「發展氣候科學及調適研究」、「落實全民行為改變、認知與共識」、「培育因應氣候變遷人才」及「落實公正轉型與公民參與」。(編輯:陳政偉)11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