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擴大碳盤查對象 百貨公司、交通業入列

圖為台北市政府捷運站百貨公司逛街人潮。(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台北市政府捷運站百貨公司逛街人潮。(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0日電)環境部預計明年1月預告擴大碳盤查對象,納入大型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連鎖便利商店、超級市場、交通運輸、大專校院、醫學中心等,估計新增約500家企業、門市約2萬間店,2026年4月底前,登錄前一年碳盤查結果。

環境部今天舉辦「我國2030減碳新目標暨擴大碳盤查登錄預告」記者會,公布2030年新目標較2005基準年減碳28%加減2個百分點,即26%到30%;同時也宣布擴大碳盤查對象。

目前環境部規定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需進行盤查登錄及查驗,2026年正式依盤查量繳交碳費。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預計明年起將會擴大列管盤查登錄對象,但僅需申報,不用請第三方查驗,也不會要求在2026年繳交碳費。

蔡玲儀指出,就製造業部分,擬擴大為年排放量達1萬噸的業者就需要盤查;另外新增22家醫學中心、全台客貨運輸達200台以上業者(約30家)、門市100家以上的連鎖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約20家)、3大電信業者(門市約100家)。

蔡玲儀說,針對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大專校院、旅館業、鐵路、捷運運輸等,全公司年用電達2000萬度(相當於年排碳量1萬噸)以上、單一場所用電1000萬度(相當於年排碳量5000噸)以上者,也需要進行碳盤查。

蔡玲儀說,上述總計新增約500家企業、門市約2萬間店,符合列管條件,自2026年起,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

另外,蔡玲儀提到,政府機關也將要求溫室氣體盤查作業,諸如公務車輛用油、外購電力等皆屬於盤查範圍;氣候署也將會舉辦工作坊,並建置政府機關溫室氣體盤查手冊、揭露平台。

蔡玲儀表示,擴大碳盤查相關草案預計明年1月中之前預告,若順利希望能在明年2月底前正式公告;希望能擴大民間對減碳的認知及能量,加大減碳力道。(編輯:陳清芳)1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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