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第2次審議共識 盼討論2030年前各階段費率

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6日電)環境部今天召開第2次碳費費率審議會,雖未決定碳費費率,但已有共識,期望能在審議會中討論從起徵至2030年間,分階段調整的一般、優惠費率,供產業界有所依循。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這次會議歷時約3小時,全部21名委員,今天共19名委員出席,最大的共識為費率採分階段調整,希望在審議會能討論出來到2030年間一般、優惠費率的價格,供產業界有所依循。

黃偉鳴表示,本次會議環境部雖提供各國碳定價的數字,但多數委員認為相關數字並不能代表實質內容,認為應了解背後的產業結構,因此環境部下次會提供鄰近國家如日本、新加坡等的作法,讓委員判斷。

黃偉鳴舉例,如開始徵收碳費後,國內產品可能會有改用進口產品替代的問題;而各國也有配套,如果只注意到價格,但原來實施的制度並不是如此,因此不能類比。

此外,黃偉鳴提到,不同國家的產業、能源結構等均不相同,委員也希望除了量化的計算,也要有質化的評估,強調「要用科學的方法來討論價格」,希望給的資訊愈完整愈好;光是在討論國外碳定價就花了約1小時。

黃偉鳴進一步說明,很多國家,不論是施行碳費或碳稅制度,都有過渡調整機制,委員也認為環境部應提出較為確定的法律架構,才能進一步討論;因此諸如「碳費收費對象指定減量目標」、「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審核辦法」、「碳費收費辦法(含收費對象)」等尚未預告的草案,委員希望能在預告後才能有所本、更能聚焦。

黃偉鳴指出,本次會議中也有報告希望進行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來進行評估,也有委員提出,目前預計的徵收對象中,大部分有相對應的揭露資訊,也希望能納入比較,如獲利、碳排等;CPI算是總體影響,各別個體衝擊可以由財報、永續報告書等來評估。

由於環境部過去不斷表態,今年第1季就能公布費率,黃偉鳴強調,委員們認為從起徵一直到2030年有長期的藍圖,才會是比較好的作法;目前未能評估何時碳費費率能出爐,但仍希望在2025年正式依今年的排碳量來收費。(編輯:陳政偉)1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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