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8日電)台灣碳費制度正式上路,環境部表示,碳費徵收對象若想適用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新台幣50元或100元的優惠費率,須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環境部今天起正式受理申請。
台灣今年起起徵碳費,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總共281家企業、500座工廠列為首波碳費徵收對象,碳費一般費率每公噸新台幣300元,優惠費率A、B各為每噸50元、100元。
環境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調查顯示,約有8成的徵收對象有意願提出2030年的指定減量目標與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依照「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規定,事業必須要在6月30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並在明年申報繳納114年碳費時,才有機會來適用優惠費率。
環境部表示,今天起正式受理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徵收對象可先至「碳費徵收系統管理平台」(https://carbonfee.moenv.gov.tw/)申請帳號開通,並在平台填報上傳自主減量計畫相關資料後,再發文向環境部提出申請。
為辦理自主減量計畫的審查作業,環境部也說,依「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規定,後續將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組成審查小組,必要時得遴聘專家學者協助審查,並於3個月內將審查結果做成准駁決定。
環境部表示,也將同步展開自主減量計畫審查小組的委員遴聘作業,審查小組後續將配合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進度,以每月開會1次為原則。
另外,為進一步減輕徵收對象執行自主減量計畫的投資負擔,環境部說,經濟部也於「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節能減碳為投資抵減項目,並啟動相關輔導機制,提供產業專業技術諮詢及輔導,協助產業申請自主減量計畫,爭取適用優惠費率,以降低碳費徵收對產業的影響,確保在達成實質減量同時,兼顧產業國際競爭力。(編輯:陳政偉)11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