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新增85座電動車充電樁 打造綠能友善環境

為因應2050年淨零碳排政策,金門縣政府爭取經費新增建置電動車充電樁85座,加上原有充電樁,總量達95座。圖為新增設置在山外車站旁停車場的充電樁。(金門縣觀光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吳玟嶸傳真  114年1月3日

為因應2050年淨零碳排政策,金門縣政府爭取經費新增建置電動車充電樁85座,加上原有充電樁,總量達95座。圖為新增設置在山外車站旁停車場的充電樁。(金門縣觀光處提供)中央社記者吳玟嶸傳真 114年1月3日

(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3日電)為因應2050年淨零碳排政策,金門縣新建與原有電動車充電樁已有95座;金門縣長陳福海說,持續規劃建置能源設備,完善金門綠能基礎設施,讓電動交通成為更可行選擇。

為因應2050年淨零碳排政策,金門縣府爭取中央預算新台幣591萬3600元,與自籌款387萬2400元,共978萬6000元,並與各鄉鎮公所、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等單位合作檢視所轄空間與停車場,完成新增建置電動車充電樁85座,加上原有充電樁已達95座。

陳福海表示,新增充電樁不僅可緩解電動汽車充電需求,也是為發展永續低碳智慧城市,縣府將持續推動規劃建置能源設備,加速推動綠能建設執行,完善金門綠能基礎設施,讓電動交通成為更可行選擇。

金門縣觀光處長許績鑫說,此次在烈嶼、金城、金寧、金湖與金沙等地共16處停車場設置充電樁,每處有2座以上7KW慢充(J1772)規格充電槍即插即充,其中山外停車場、烈嶼鄉鐵漢堡停車場各1座120KW快充(CCS1、CCS2)規格充電槍。

觀光處也透過新聞稿表示,金門縣原設有10座充電樁在縣府停車場、翟山坑道停車場等地,此次又再完成85座,合計95支,而金門縣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共4759格,已達「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要求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充電設施比例2%規定。

觀光處表示,目前金門縣電動汽車約273輛,並持續增加中,此次啟用充電站分布各公有停車場(含收費停車場),仍需依規定繳納停車費。初期將免費提供民眾充電服務,盼鼓勵更多人選擇電動汽車,未來將逐步朝收費模式發展,確保永續運營。(編輯:孫承武)1140103

面對全球暖化、極端氣候的挑戰,台灣身為地球公民的一分子,責無旁貸。中央社在邁向百年之際,一本專業,建構淨零碳排網站,以國際報導為經、國內報導為緯,提供第一手、即時的淨零趨勢、法令與科技新知,帶領讀者與國際社會同步,邁向低碳未來。

Logo設計理念:結合中央社企業識別(CNA)及兩個無限符號(∞),象徵對環境永續付出、循環不懈的承諾。

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