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4日電)環境部今天發布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及大專校院等4類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協助今年公告擴大盤查對象執行盤查作業,將舉辦輔導說明會,並於今年9月進行申報系統試行填報。
環境部今年3月4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將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機構、大專校院及製造業納為應盤查登錄對象。
環境部指出,為協助這群預估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萬噸至2.5萬噸間的納管事業,不僅針對不同行業別訂定專屬的盤查作業指引,更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提供簡易試算工具,利用該工具搭配操作手冊,能協助業者透過年度用電量及用油量等活動數據,快速估算約8成至9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此外,環境部已與台電公司協商,若業者願意提供授權書,後續也可協助業者於資訊平台直接查詢業者電號用電量。
環境部表示,考量服務業展店經營及分店眾多、運輸業以車隊汽柴油使用及車站營運為主、醫院用電量大且於麻醉或開刀時可能使用特殊溫室氣體、大專校院則具有眾多教學研究實驗室等不同特性,分別訂定4類行業別盤查指引。
環境部說明,指引編撰過程中也廣泛徵詢各界意見,以服務業而言則提供百貨、旅館、便利商店、超級市場、量販店、資訊服務及電信業等範本供業者依循。
環境部預計自7月中旬開始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辦理一系列輔導說明會,並於今年9月進行申報系統試行填報,以確保所有受納管的事業能在明年4月30日前順利完成今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登錄。
環境部強調,碳盤查是減碳的基石,也是落實排放管理與減碳措施的重要基礎,今年公告擴大溫室氣體盤查對象,採「3不1沒有」原則,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編輯:張雅淨)11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