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氣候變遷因應法下與碳費有關的3子法,包含「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碳費收費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環境部預計明天預告,並將舉行記者會說明。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同步在確認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的開會時間,近期就會確認;明天3項子法預告後,也能讓委員在審議會中更加深入討論。
環境部表示,碳費徵收機制是以減量為出發點,而非以財政收入為目的,期望事業透過碳費徵收的經濟誘因機制,加速產業減碳,進而促進國家低碳轉型。
根據環境部報告,「碳費收費辦法」規範碳費對象、碳費申報及繳費流程、收費排放量計算方式、國內外減量額度扣減比率及上限、繳費金額不足追補繳等相關事項。
自主減量計畫則規範申請對象、計畫申請文件、可採行減量措施方式、審查程序、核定事項、變更事項、執行進度報告、查核方式、優惠費率適用及其他應遵循事項。
指定目標則包含定義、基準年排放量計畫、目標年排放量削減率規定與指定目標年排放量計算方式。
至於最受關注的碳費收費費率,環境部強調,仍要由碳費費率審議會討論後決定。(編輯:管中維)11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