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6日電)CBAM首次申報在即,經濟部提醒,1月底是第1次申報的期限,而今年上半年2次的申報資料,仍可在7月底前修正,呼籲業者把握這段時間儘快熟悉有關內容,並按規定時間辦理,以免造成歐盟進口商受罰。
因應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試行,貿易署去年已辦理一系列輔導說明會,4日辦理今年度首場「歐盟CBAM填報實戰說明會」。
貿易署透過新聞稿說明,目前為CBAM試行階段,在2026年開始正式實施CBAM的這一段過渡期間,所有申報資料須按規定填寫,但不需經過第三方查證。歐盟於試行之初給予較多的可修正期限,今年1月31日、4月30日前的2次申報資料,可於今年7月底前進行修正,其後各期的修正期限為每季後的2個月內。
貿易署指出,說明會綜整企業申報常見問題,並透過案例及電腦操作實戰演練,以確認納管產品稅號、釐清納管產品申報範疇、解析製程碳排取得方式及完成CBAM申報表單填寫等4個步驟,傳授業者掌握CBAM申報技巧。
貿易署表示,說明會後並有碳顧問群提供業者一對一免費諮詢服務,針對業者提出的問題如直接排放及間接排放數據填寫、納管產品同時涵蓋鋼鋁材等不同零件、特殊製程者是否可合併申報、同批產品僅部分輸歐等予以回應。
對於未能在現場解決的個案,後續將安排碳顧問群導入線上諮詢並視情況提供實地訪視及輔導。為因應1月底的申報期限,貿易署加碼於23日在台北、24日在高雄及25日在台中各辦理1場說明會。(編輯:郭無患)11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