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個雙邊碳交易協議 日本印尼啟動

印尼和日本在這次COP29氣候峰會宣布,雙方開始實施巴黎氣候協定第6.2條碳交易架構下的相互承認協議。(示意圖/取自COP29官網)

印尼和日本在這次COP29氣候峰會宣布,雙方開始實施巴黎氣候協定第6.2條碳交易架構下的相互承認協議。(示意圖/取自COP29官網)

(中央社巴庫17日綜合外電報導)印尼和日本在這次COP29氣候峰會宣布,雙方開始實施巴黎氣候協定第6.2條碳交易架構下的相互承認協議(MRA),成為世界第一個兩國雙邊碳交易系統。

根據協議,印尼將發行碳信用額度(俗稱碳權)供日本方面購買。

巴黎氣候協定第6.2和第6.4條規範國際碳權交易機制。6.2條「國際可轉讓減緩成果(ITMO)」概念,允許一國將減碳成果轉讓給另一方,促成雙邊或多邊自願性碳權交易;6.4條則是以建立全球碳權交易機制為目標,為各國、企業創建一個由聯合國管理的統一體系。

碳產業新聞網站Carbon Herald報導,根據雙邊協議,印尼和日本相互承認減排計算、監測、核查及碳信用認證,以利雙方交易碳權。

兩國藉由參加這次在亞塞拜然所舉行的第29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COP29),於12日在COP29的印尼館正式宣布啟動雙方的碳權相互承認協議。這份MRA是雙方稍早於10月18日簽署。

在10月簽署時,印尼方面表示他們著眼未來3年每年發行能抵換超過2億噸二氧化碳的碳信用額度,並設定每份碳信用額度價格為10美元。

報導指出,印尼與日本將以這份MRA為範本,為日後與其他合作夥伴簽署碳交易協議鋪路。這份MRA也可供亞洲其他地方,甚至全球南方(Global South)及全球北方(Global North)國家間有意發展類似雙邊協議者的藍圖。

根據相關報導,義大利與南韓也正在商定類似雙邊協議,而新加坡也在與20個國家進行不同階段和形式的各項談判。

今年的COP29聯合國氣候峰會在11日開幕就獲得重大進展,各國通過巴黎氣候協定第6.4條全球碳市場機制草案,將為全球碳市場建立碳權交易的認證標準和方法學。

峰會主席、亞塞拜然生態與天然資源部長巴巴耶夫(Mukhtar Babayev)表示,藉由這項機制,全球每年可節省高達2500億美元(約新台幣8.1兆元)的減碳成本,讓各國能更高效達成自身國家自定貢獻(NDCs)目標。(譯者:陳亦偉)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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