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興訟盼BMW及賓士2030年起停售燃油車 遭法院駁回

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中央社德國卡斯陸23日綜合外電報導)德國聯邦最高法院今天駁回環保團體提出的一項具指標意義的氣候訴訟,該案原本希望迫使車廠BMW集團及賓士(Mercedes-Benz)自2030年起停止販售燃油車。

法新社報導,這起在德國聯邦最高法院(Federal Court of Justice)審理的訴訟,是由環保組織「德國環境援助」(DUH)成員提起,也是倡議者藉司法手段推動氣候行動的最新案例。

聯邦最高法院是德國民事和刑事案件的終審法院。

原告的訴訟基礎來自德國憲法法院(Constitutional Court)2021年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該判決認定國家有義務保護未來世代免受氣候變遷影響,而原告試圖讓這項原則適用於企業。

不過,聯邦最高法院駁回DUH的主張。法院認定,公民個人權益「未受被告商業行為影響」,並維持先前下級法院的判決。

法院表示,在歐洲聯盟設定的期限到來前,個人不能要求汽車製造商停止在市場上銷售內燃機客車。

DUH這起訴訟要求於2030年淘汰化石燃料動力車輛,比歐盟原定計畫早了5年,但該計畫去年也因汽車製造商大力遊說而獲放寬。

DUH執行董事梅茨(Barbara Metz)表示,法院這項決定「並未免除賓士及BMW應對氣候危機的責任,它們為了追求最大利潤,銷售數以百萬計的內燃機車輛」。

梅茨也說,法院已表明,採取行動的責任在聯邦政府,並呼籲總理梅爾茨(Friedrich Merz)加大力度推動氣候保護。

DUH表示,正考慮是否要向憲法法院提出上訴。(編譯:楊昭彥)1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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