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河內9日綜合外電報導)越南正式批准額外轉讓100萬噸碳信用額(carbon credit,即俗稱的碳權)給世界銀行(WB)組成之一的「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是利用碳交易落實巴黎協定的又一範例。
碳產業新聞網站Carbon Herald指出,這些碳權是來自越南中北部造林計畫超額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這項碳權移轉,是根據2020年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簽署的減排支付協議(ERPA)進行。
這次碳權轉讓按當時所簽的支付協議條件計算,平均每噸碳權為5美元,因此移轉100萬噸碳權能讓越南賺進約 500萬美元。
這些資金可望分配給清化、義安、河靜、廣治和承天順化等5個省的森林所有者、地方政府和管理天然林的機構。
越南將碳權移轉給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也能算進自身的國家自定貢獻(NDC);巴黎氣候協定要求各成員國應提出在2020年後的氣候行動,包括減量措施、減量目標及調適氣候變遷衝擊等自定貢獻,每5年更新提交。
專家解釋,在這筆交易裡,越南等於把減排成果「賣出」,然後賺進資金以及巴黎協定所規範的國家自主減排承諾。(編譯:陳亦偉)11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