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布魯塞爾14日綜合外電報導)歐盟執委會表示,歐盟各國擴展核能的計畫將需投入2410億歐元(約新台幣8.2兆)資金,並須設立新的融資工具,以降低民間投資者所要擔的風險。
路透社報導,歐盟執委會在13日公布的一份核能投資需求分析草案中指出,歐盟各國已擬定計畫,將核能裝置容量自目前的98 GW提升至2050年的109 GW。
草案指出,歐盟各國的核能擴建計畫將需投入2050億歐元用於新建核電廠,另有360億歐元將用於延長現有核反應爐使用壽命。投資預計由公家與民間共同負擔。
歐盟去年的電力有24%是來自核能發電。
鑑於歐洲近期多項核能計畫普遍超出預算並面臨長期延宕,歐盟執委會指亟需更多金融工具,以吸引因高風險與巨額前期成本而卻步的民間投資者。
歐盟執委會警告,若這些核能項目延後5年實施,預估到2050年將額外增加450億歐元成本。
歐盟各國長期以來對是否應推廣核電來達成減碳目標存在分歧,主要的爭執兩方為法國和德國;法國將核能視為主要電力來源,而德國在總理梅爾茨(Friedrich Merz)今年上任前,過去幾屆內閣一直反對核能。
也因對核能立場不一,歐盟的能源政策向來未針對核能提供獎勵或設定目標,預算也不支持新建核電廠。
不過,草案文件指出,歐盟執委會與歐洲投資銀行(EIB)這次將啟動一項5億歐元的購電協議(PPA)試辦計畫,核能項目將符合申請資格。(譯者:陳亦偉)114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