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實施車輛碳排罰款 德總理籲延緩罰金助現代化

(中央社柏林27日綜合外電報導)德國總理蕭茲(Olaf Scholz)表示,歐盟不應對未符合碳排放標準的汽車製造商開罰,他告訴媒體記者:「這些錢應該留在企業內部,用於他們自身產業、自己公司的現代化。」

路透社報導,德國經濟部長哈柏克(Robert Habeck)則表示,如果汽車製造商能在2026年和2027年超額達成二氧化碳排放目標,他對暫時延後預計明年生效的罰款持開放態度。

哈柏克25日與義大利的企業暨義大利製造部(Ministry of Enterprises and Made in Italy)部長烏索(Adolfo Urso)在柏林會面後表示:「對於車輛排放限制,我的立場如下:我們堅持車輛限制,並對過渡期採務實態度。」

他說,這將為企業提供靈活性,並在不迫使他們支付數以十億計美元罰款的情況下,激勵他們繼續推進氣候保護措施。

根據歐盟規定,2025年新註冊車輛的平均碳排必須比2021年低15%,但電動車銷量下滑使達成這項目標更加困難。

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DA)會長穆勒(Hildegard Mueller)表示,雄心勃勃的二氧化碳車輛排放目標和充分的政治支持與激勵措施間存在差距。

她說,儘管汽車製造業將在2028年底前投資4100億歐元(約新台幣14兆元)進行研究和工廠改造,消費者對電動車的需求疲弱和經濟挑戰妨礙了進展。

穆勒告訴路透社:「考慮到困難的經濟環境、消費者對電動車需求不足,以及一直不完善的政策框架,必須避免在明年因可能的罰款增加額外負擔。」

德國環境部25日表示,該部門將在運輸領域堅持歐盟車輛限制和氣候目標,但考慮到汽車產業目前面臨的挑戰,彈性調整罰款支付時間是可行的解決方案。(譯者:王嘉語/核稿:陳政一)1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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