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斯德哥爾摩12日綜合外電報導)瑞典政府所任命的一個委員會今天表示,瑞典為應對氣候變遷而計劃擴大核電,需耗資約4000億克朗(約新台幣1.2兆),財源應由政府貸款並提供每度電價擔保。
路透社報導,瑞典政府希望到2035年底前能新增2500千瓩(MW)核電,等於要新建2座核反應爐,2035年之後計劃再建10座新核反應爐。
然而民間企業對這項投資卻步,主要是擔心100年壽限的核電項目潛在太多風險,且初期要投入大量成本還得等10年後才有盈餘。
瑞典政府去年表示會承擔核電項目更多成本,並任命一個委員會來研究如何保障納稅人利益。
這個委員會提議建4到5座新核電廠,預計的總裝置容量為4000到6000 MW,以符成本效益。委員會建議政府應向各家核電公司提供75%建廠成本的貸款,業者出資25%,成本超支時以相同比例增資。
委員會表示,政府還應給投資方40年內每度電價0.8克朗(新台幣2.5元)的擔保。
瑞典雖在1980年時投票通過逐步汰除核電,但因應氣候變遷需求迫使他們重新思考。現任中間與右翼共組的聯合內閣為達成2045年淨零排放目標,已將核電列為核心策略。
瑞典政府表示,當風電、水力發電和太陽能發電使不上力時,只能靠核電在尖峰時段滿足用電需求。瑞典目前運營中的核反應爐共6座,全都建於1970和1980年代。(譯者:陳亦偉)11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