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地種碳匯 財部明年擬推招標新制多筆土地可打包

財政部擬推國有地造林新制,檳榔樹不是國產署鼓勵造林的樹種。圖為內埔鄉農民在檳榔樹下,種下新興經濟作物百香果。(中央社檔案照片)

財政部擬推國有地造林新制,檳榔樹不是國產署鼓勵造林的樹種。圖為內埔鄉農民在檳榔樹下,種下新興經濟作物百香果。(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5日電)國有地造林、種碳匯新制,財政部國產署規劃於明年自行辦理招標,將位於同一縣市、地區的多筆土地,打包為一標辦理出租,總租期最長可達40年,供具有林業專業的民間公司造林,並可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

響應淨零轉型,財政部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明定可釋出適宜的國有地,標租給具林業專業的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比如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等相關規定,執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俗稱碳權)等,增加森林覆蓋面積,提升森林碳匯量。

財政部國產署副署長王彩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這次修正辦法規定,投標資格須是公司營業登記項目中包含造林業的民間業者,租賃期為10年、可續約3次,即總租期最長可達40年,未來承租人若申請減量額度,要保留其中10%給政府機關運用,或將此10%減量額度折算為現金給國產署。

王彩葉指出,此標租新制並未強制承租人一定要申請減量額度,因此承租人可單純造林,以符合自身的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永續經營需求;若承租人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不繼續執行造林、營林的工作,政府將視為是無法達到釋出土地目的的情況,應即收回土地。

王彩葉表示,相關訂約權利金底價訂定基準、年租金計收基準、出租機關同意續租的條件、續租的訂約權利金計收基準等,後續將由財政部訂定後,對外公布。

針對首批個案何時出爐,王彩葉指出,目前法規尚在預告期間,規劃在今年底前將機制完備,明年啟動標的評估篩選,希望一宗土地起碼要有一定規模、比如達0.5公頃,並將同一縣市、地區的多筆國有土地打包辦理標租,預期一標土地總面積可能會有10或20公頃。

至於承租人可種植的樹木品種,國產署官員表示,須端視中央林業主管機關公告的造林樹種表。王彩葉進一步指出,檳榔樹就不是國產署鼓勵造林的樹種。

此外,先前財政部已攜手中興大學公告標租宜蘭、台東2筆合計面積近百公頃土地,供企業造林,企業在申請查驗後取得減量額度。根據開標結果,宜蘭土地由華新麗華與華邦電子合作成立的華寶公司得標,台東土地則是正崴集團子公司森崴能源標下。

王彩葉表示,上述模式為國產署、中興大學、得標業者的三方合作,未來會與國產署自行招標的模式,雙軌推動。(編輯:楊凱翔)1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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