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碳費第3次審議會 擬4月下旬召開

碳費費率審議會於3月召開2次會議但未有結論,下次會議訂於4月下旬,草案會在此之前預告。(中央社)

碳費費率審議會於3月召開2次會議但未有結論,下次會議訂於4月下旬,草案會在此之前預告。(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8日電)碳費費率審議會於3月召開2次會議但未有結論,會中委員希望後續討論能基於科學基礎,要求環境部提供碳定價子法草案;環境部表示,下次會議訂於4月下旬,草案會在此之前預告。

環境部於3月13日公布首屆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21人名單,並在3月15日召開首次審議會、3月26日召開第2次審議會。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經初步統計,多數委員傾向於4月下旬召開第3次會議,至於確定的日期仍需要進一步溝通。

根據第2次審議會討論內容,除了包含以科學為基礎進行碳費費率討論,也希望擬訂2030年前各階段的費率。

會中委員也希望環境部能盡速確定包含「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收費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下,與碳定價相關的子法。

黃偉鳴以指定目標為例,目前仍有部分歧見,有人認為目標訂得太高難達到、有人認為太低就沒有促進減碳的效果,因此都還在收斂意見的階段。

不過,黃偉鳴強調,由於委員希望審議能有所本,因此仍然會努力在審議會前完成3草案預告,至於預告時間僅表示「會盡快」。

環境部表示,目前仍希望在2025年正式依今年的排碳量來收費。(編輯:陳清芳)1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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