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1日電)台灣即將邁入排碳有價時代,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電電公會)今天舉辦座談會,呼籲政府秉持淨零轉型初心,應以「幫助企業而非管控、以鼓勵替代懲罰」,加強溝通並建立配套方案,以利國家減量目標順利達成。
2023年12月29日環境部提出「碳費收費辦法」草案,明定碳費計算方式、碳權扣減比率、追繳機制等,規定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和排碳大戶,初估約有512家大型製造業列管,並自2024年開始納入計價碳費,為台灣邁入排碳有價時代揭開序幕。
電電公會常務理事胡惠森透過新聞稿指出,今天「迎接碳定價時代、企業因應碳費」座談會是為了讓企業對碳定價制度及碳費徵收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時蒐集彙整企業對碳定價各項議題的觀點與建議,以反映企業對政府推動淨零轉型碳定價與碳費制度的觀點與需求。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在座談會中引用瑞典、瑞士、新加坡等各國作法強調,目前73個推動碳費制度國家中,一半以上都採取碳總量管制,以國家減碳為目標,搭配企業自主性減碳,企業只要達成自主減碳目標即可免徵碳費,以鼓勵取代懲罰性收費,避免企業二次收費墊高成本,衝擊企業經營和國家經濟發展。
李堅明舉例,中鋼每年排碳量約2200萬噸,假設碳費為每噸200元,一年光是碳費就高達44億元,但公司一年獲利才33億元,企業如何生存。
李堅明強調,一旦課高額碳稅,勢必造成更多的碳洩漏,既無法有效達成減碳目標,更衝擊到企業長期營運和國家經濟成長,是最無效的減碳作法,絕非台灣現階段實施重點。建議應參酌國際作法,以碳權抵換自主減量為目標,加強碳稅徵收及碳權抵換的全面性配套方案。
電電公會指出,有企業反映,碳費徵收無法真實反映對企業營運的衝擊,若依環境部的規劃,扣除2.5萬噸的免徵額,以碳費300元計算,前20大排碳大戶的碳費徵收僅使營業成本上漲0.15%至2.5%;若以碳費500元計算,影響幅度約0.25%至4.2%。表面上對企業的影響不大,但因企業淨利受到眾多因素影響,以淨利進行評估碳費衝擊並不妥當,無法反映碳費的真實影響。
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公司董事總經理黃正忠表示,碳交易應以達到企業的成本有效性及減碳目標的雙重效果,減碳是王道,若能善用國際經驗,允許企業以碳權抵換自主減量為目標,利用碳權降低公司成本,兼顧減碳最終目標,才是雙贏。(編輯:黃國倫)11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