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杜拜10日綜合外電報導)碳權交易近年傳出計算不實與被控淪為「漂綠」工具,挨批無助達標淨零排放。金融時報一篇社論認為,碳權交易固不該因噎廢食,但也不應變相成碳殖民主義。
碳權(carbon credit,或稱碳信用額)指的是「二氧化碳排放權」,各國政府可藉碳排總量管制並達成逐年減少碳排目標後,分配各企業一定額度的碳排放權。碳排需求高的企業或組織可「買碳權」擴充許可的碳排量,反之,就可將未達到的碳排剩餘額度在交易市場「賣出碳權」。
金融時報的社論指出,當一噸二氧化碳從大氣中移除或避免排放時,就能獲得信用額度的碳權,算是達成淨零排放的可行交易機制。南方世界等開發中國家擁有龐大碳捕捉量能(如生物多樣性的雨林)是供給方,尋求抵銷排放的西方國家與企業是需求方,形成基本供需。
然而看似不錯的碳交易運作實務上卻效果不彰。20億美元的自願性碳市場(VCM)全球貿易挨轟為「漂綠」,碳交易價格從去年高峰大幅下跌,自願性碳市場被認為標準可疑且不夠透明。然而彭博新能源財經(Bloomberg NEF)指出,若能修補這個市場機制的漏洞,碳交易市場有達到1兆美元的潛力。
自願性碳市場近年被揭一些碳抵換專案減碳量不實。例如宣稱可封存多少碳,但技術上根本還沒落實,或聲稱保護多少面積森林免於砍伐,但這片森林本就不存在濫伐威脅;此外,獨立認證機構常高估氣候效益的毛病也需改正。
富國買碳權有助窮國發展經濟與應對氣候的說法也不無疑問。當地政府和在地社區有時只能分得碳權銷售額的一小部分,而居間仲介的經紀公司則從中賺飽,機制甚至可能扭曲為刻意拉高碳排以催生新的碳抵換計畫,淪為「碳殖民主義」。
2015年達成的巴黎氣候協定裡,第6條允許各國碳權交易以實現各國「國家自定貢獻」所設的減排目標,重點在於避免重複計算,即同一個雙邊合作計畫被兩個國家都算為自身達標的減排成績,但當前即便是聯合國旗下的倡議體系,也不代表計算質量俱有保證。
社論指出,自願性碳市場可能淪為政府和企業「躺平」(不直接削減自身碳排)藉口,但考量它的融資潛力,也不該輕易捨棄,而應協調一致推動提高機制的可信度。
社論認為應杜絕不實碳抵換計畫,另應將資金聚焦於真能實際減排的碳捕捉或清除技術,確保碳抵換計畫能做到確實減排;訂出衡量和監控各項措施實際吸收二氧化碳污染的有效一致計算標準,另需做到確保如雨林在地社區能如實蒙受其利。
社論建議,應由多邊開發銀行體系與聯合國專家合作推動共同架構,扮演匡正自願性碳市場要角,例如協助發展一套全球性的碳權登記機制,促進自願性碳市場透明和體制健全。(譯者:陳亦偉)11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