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淨零排放 農水署規劃建置13處小水力發電

農水署3日表示,已選定及公布13處小水力發電潛力場址,提供產學研界協助評估技術性、經濟性、財務性等面向的開發可行性,期望透過公私協力共同合作,運用農業水資源再生發電。(農水署提供)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傳真 112年10月3日

農水署3日表示,已選定及公布13處小水力發電潛力場址,提供產學研界協助評估技術性、經濟性、財務性等面向的開發可行性,期望透過公私協力共同合作,運用農業水資源再生發電。(農水署提供)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傳真 112年10月3日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農水署今天表示,已選定13處潛力場址,供產學研協助評估合作開發,總預估設置容量達1000瓩(kW)以上,可擴大水力發電,促進農村能源自主發展並踐行淨零排放。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發布新聞訊息指出,這13處所在地包含桃園市、苗栗縣、宜蘭縣及花蓮縣各1處,高雄市2處,台東縣7處,其中以台東縣關山圳幹線的7處跌水工,預估可設置容量達640瓩為最多。

農水署表示,上述13處潛力場址資訊今天公布在農水署官網,提供產學研界協助評估技術性、經濟性、財務性等面向的開發可行性,期望透過公私協力共同合作,運用農業水資源再生發電。

針對此政策源起,農水署指出,台灣山高坡陡,降雨時而豐沛,轄管的部分農田水利設施具備發展小水力發電的優勢條件,在不影響農業灌溉排水功能、不破壞環境生態等前提下,積極盤點13處潛力圳路(潛力場址)。

關於裝置特質,農水署補充,小水力發電的原理是利用水流的高低落差,透過水輪機與發電機等裝置,將水流動能轉換為電能,規模雖然較小,但興建容易、投入經費不大,且對生態環境影響也較小,推廣性較佳。

農水署認為,若同時規劃以在地發電、在地使用的發展方向,提供鄰近農田水利設施、溫室等農業設施所需用電,或是作為道路路燈照明等公共設施用電使用,將可促進當地農村能源自主發展。(編輯:張雅淨)11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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